一、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高层次人才岗位为:岗位代码202101;一般岗位为:岗位代码202111-202117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
(七)高层次人才岗位聘用后需在中山日报社服务不少于5年;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1号中山日报社13楼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4.交通路线
(1)乘坐B1,B16,B17路公共汽车至中山日报站下车,步行2分钟到达中山日报社。
(2)乘坐001路,12路,023路,K10路,090路,208路公共汽车至紫马岭公园站下车,步行8分钟到达中山日报社。
(3)乘坐001路,003路,013路,023路,050路,B11路,B20公共汽车至盛景园站下车,步行2分钟到达中山日报社。
(4)联系电话:0760-88881063联系人:梁小姐、胡小姐
(5)投诉电话:0760-88312727(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资料原件。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外,还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者必须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能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凡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即取消考试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贴彩色证件照片或附有彩色电子照片);
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本人签名、写日期);
3.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本人签名、写日期);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5.符合广东省规定的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的名称及编号,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发放准考证
1.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于通知时间内(另行通过登记的手机号码以电话和短信的形式通知)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2.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四、考试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20210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2.按照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3.中山日报社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5.面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网(http://www.zsnews.cn/)网站上公布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
(二)一般岗位(岗位代码202111-202117):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10:00-12:00。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zs.gov.cn/)、中山网(http://www.zsnews.cn/)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岗位代码202111: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水平测试;
岗位代码202112-202117:结构化面试。
(3)中山日报社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5)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zs.gov.cn/)、中山网(http://www.zsnews.cn/)网站上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按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名次;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在第一次体检时间起三个月内,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超过三个月的不再安排递补。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日报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体检结束后,中山日报社组织对拟考核人选进行政审(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素质、意识形态、个人作风、奖惩情况以及有无参加邪教组织和有无违法乱纪情况等)。政审过程中实行意识形态问题“一票否决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在第一次考核时间起三个月内,可依次递补人选,超过三个月的不再安排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zs.gov.cn/)、中山网(http://www.zsnews.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委宣传部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日报社。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四)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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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中山日报社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a.doc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