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8月4日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至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柏苑路197号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206室。
4.交通路线:可乘坐003、009、013、023路公交到柏苑新村站下车(公交线路如有变动,以实际为准)。
5.联系电话:0760-88336368,联系人:林先生。
6.投诉电话: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0760-88312907。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与彩色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相片(文件名命名为考生姓名);
4.截至2021年8月4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且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中应注明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包括岗位履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应知应会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星期天)上午9:30-11:30,地点及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须于2021年8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未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将被视作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网站公布。
4.由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
(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单位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1.对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方能进入考场,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进入考场。考务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如需留底,请考生自行复印。
2.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逐一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参加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及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若出现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C时,应立即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
3.如因疫情变化需升级调整防控措施的,按中山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考生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本公告由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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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doc
中山市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x.docx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