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火炬开发区雇员、社区(小区)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3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岗位”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邮箱5597905@163.com。
(三)报考应提交以下材料:
1.《火炬开发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社区(小区)聘用人员的须填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志愿只作为参考,不代表最终岗位)(须插入一年内彩色电子照片)。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综合岗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进行筛选,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的6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中山火炬开发区政务网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试。考生凭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和综合素质能力。
(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考察。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9893705,联系人: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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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