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职数
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5名,详见《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开除处分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专业测试加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59—3513279,联系人:张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大楼需出示安康码、行程码并扫码显示“允许通行”。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者须填报《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提供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4)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区卫健委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
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组织专业测试(视报名人数决定是否组织笔试,如该岗位需要笔试,将通知报名考生,考生须通过笔试后才能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参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程序组织实施。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及用人单位负责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徽州区卫健委信息公开网站上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对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享受同等岗位薪酬待遇。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考务电话:0559-3584900(区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559-3511800(徽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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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徽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