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六十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一路应运起肇、应时而变、披荆斩棘,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其办学历史就是新疆工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新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新的典范,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多年建设成就的精品。近年来,学院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自治区产业蓬勃发展的战略机遇,确立了“以师生为本、以育人为本、以能力为本、以质量为本”的办学理念,形成了“订单”培养、“菜单”培训的社会服务策略,开创了“区企共建、产教融合、多方投入、社会共享”的办学格局,取得了“职教惠民,服务社会”的辉煌办学成就。2014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自治区德育示范校。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9月1日至9月15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gzy.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六、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本科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对学历专业有要求的,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8.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甲等水平,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9.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七、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至9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教务处313。(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乘座202路或307路到钢铁学校站下车)。
4.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991-3892332,13999238221。
5.报名所需材料:
①《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职称证、资格证(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
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⑦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7.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八、资格审查
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九、考试
(一)专业技术岗。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在考试总成绩中专业技术岗按30%折合计算。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5)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未及时提供的,不予加分。
2、面试
(1)面试考核采用教学、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科研业绩及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3)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结果再行确定并公告。
(5)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3、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30%+面试×70%。
若总成绩相同,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予以公布。
(二)管理岗。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在考试总成绩中管理岗按50%折合计算。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5)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未及时提供的,不予加分。
2、面试
(1)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在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人际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计划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3)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结果再行确定并公告。
(5)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若总成绩相同,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予以公布。
十、体检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政审及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须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由派出所签署政审意见。
2.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本人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经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四、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五、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六、招聘监督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纪委书记
监督电话:0991-3892335
十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3.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