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学历要求:报考消防员岗位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拥有驾驶证b牌优先;城监岗位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报考城监岗位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二)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三)户籍要求:具有清远市户籍。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10月8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通过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好的《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临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务必提供彩色免冠照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报名人员将资料电子版发至jtzzb001@163.com,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所有资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并压缩作为附件上传,邮件题目及附件名称均命名为“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政府临聘人员简历—应聘者姓名”。我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后,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联系人:张钰,联系电话:0763—5630027。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笔试(占50%):笔试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报考消防员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占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应聘对象依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合格者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在成绩公告时一并公布,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由浸潭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对其考察。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结束后,由浸潭镇委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浸潭镇政府党政公共服务中心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待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聘用人员需服从浸潭镇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如不服从视为放弃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聘用结果等信息在清新区浸潭镇政府党政公共服务中心张榜公示。
(四)疫情防控期间按疫情相关规定做好防控措施。各位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7天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疫情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并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并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排队进行测体温。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分流,有序入场。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如发现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立即至当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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