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
此次引进对象为高校应届毕业生,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在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曾就业(未曾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4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4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四)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条件应于2021年11月14日前取得;
(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开考试(招考)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4日
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登录夏津县政府网站(www.xiajin.gov.cn),下载《2021年夏津县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统一打包命名为“姓名+人才引进”,报送至电子邮箱xjxrck@163.com。
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2021年夏津县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最迟应当于考察前提供;
5.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最迟应当于考察前提供;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5日
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夏津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对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岗位,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或核减。
(三)组织考试
考试以面谈和面试形式为主。
1.面谈
面谈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夏津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比例超过6: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6: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超过6:1的,不再组织面谈,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最后一名面试分数相同的实行差额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同岗位人员成绩依次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无递补人员的,在其他岗位未进入考察范围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中,按名次先后依次进行双向选择后考察。
考察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发现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继续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六)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夏津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七)调剂
对参加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聘用的人员,在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内,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县直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进行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聘用。
(八)管理使用
1.试用期管理。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对考核优秀的人员,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中层职务。
2.挂职锻炼。引进的人员试用期内先统一安排到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一线等岗位挂职锻炼。博士研究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挂职锻炼,直接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
3.后续管理。引进的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在夏津县最低服务期限5年。工作满3年、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先提拔使用,也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
4.政策待遇。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规定,对引进符合条件的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
四、其他事项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夏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3211187
附件1:2021年夏津县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夏津县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docx
夏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