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原则;
(三)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四)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性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能够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中卫市沙坡头区户籍满2年及以上(2019年11月21日及以前取得沙坡头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上(1993年11月21日以前出生),男女不限(以有效身份证为依据);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六)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七)符合《中卫市沙坡头区2021年公开招聘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过处分、通报问责的人员;
4.处于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招考禁考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本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工资待遇。
(一)发布公告。招聘信息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pt.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1日-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5室(详细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大道北侧、西部宾馆西侧100米)。
(3)咨询电话:0955-7690844,15379587893,19995069085
3.报名要求
(1)报名携带资料:户口簿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端正、清晰);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毕业证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内,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学位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职称证等所需证件均按照上述证件要求复印提交;应聘者提供本人近期1寸蓝底标准证件照3张;填写完整的《中卫市沙坡头区公开招聘养老服务作者报名登记表》1份。
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书(件)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返还本人。
(2)填报信息:报名人员要准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领取准考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核。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沙坡头区纪委、沙坡头区委组织部全程派人监督指导。凡报考时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者,一律取消其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由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制发《准考证》。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1:2开考比例的,经沙坡头区2021年公开招聘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可取消笔试环节。
(四)笔试。满分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民政政策、养老护理知识、安全管理与服务、职业道德等。笔试采取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最终笔试成绩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pt.gov.cn/)进行公示。
(五)面试。面试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满分100分,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前1天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或提供联系电话号码错误的,电话通知3次无应答者视为放弃应聘。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汇总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资历量化: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助理、初级养老护理员证书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笔试成绩加3分;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中级证书、中级养老护理员证书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笔试成绩加5分;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并在养老机构工作两年以上(需提供养老保险台账等相关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来确定聘用人员。
(六)考察。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精神,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体检由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弃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p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交沙坡头区2021年公开招聘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聘用。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调解决。
(九)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正式录用,并与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
(十)工资待遇。按照控制性编制核定每年9万元(包含工资、五险一金)标准发放。
六、应聘须知
(一)应聘者不遵守本次招聘规则、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不按规定或按时完成招聘程序、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被聘用时未与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存在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四)应聘者在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有权放弃拟聘用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承诺书”。
七、其他事宜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于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资料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沙坡头区公开招聘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予以关注。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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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中卫市沙坡头区公开招聘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pdf
2.2021年中卫市沙坡头区公开招聘养老服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pdf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