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宁夏气象局决定公开招聘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气象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未派遣就业,且原毕业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进行派遣的高校毕业生),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二)同时具有下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代码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台 |
监测预警岗 |
nxqx20220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气象学、大气科学、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 |
专业气象预报岗 |
nxqx20220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气象学、应用气象学、大气科学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信息中心 |
大数据服务岗 |
nxqx20220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气象类 |
2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信息中心 |
质量控制岗 |
nxqx20220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气象类 |
2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信息中心 |
运行监控岗 |
nxqx20220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气象类 |
2 |
银川市气象服务中心 |
气象服务岗 |
nxqx202206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大气科学、气象学、应用气象学、农业气象学 |
1 |
市县级气象业务单位(含石嘴山市气象台1人、吴忠市气象台1人、永宁县气象台1人、灵武市气象台1人、平罗县气象台2人、惠农区气象台1人、青铜峡市气象台1人、同心县气象台1人、西吉县气象台2人、泾源县气象台1人、中宁县气象台1人、海原县气象台2人) |
气象预报服务岗 |
nxqx202207 |
本科及以上 |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大气科学(大气探测) |
15 |
上表招聘岗位的专业根据《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1)认定。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具体报名事宜如下: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8时至2021年12月20日18时。在报名时间段之外报名的,按报名无效处理。
2.报名提交材料及邮箱:将下列材料按要求发送至nxqxrsc@163.com邮箱。
(1)《宁夏气象局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宁夏气象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公章)和在校成绩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统一放入一个电子文件夹,用RAR压缩软件进行压缩,压缩包名称改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所学专业”。 报名材料不全、压缩包名称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邮件要求:邮件的主题名编写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所学专业”。邮件主题名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工作人员对应聘毕业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在宁夏气象局网站对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告。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的人员,在考试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三方协议书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要求以考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者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体检和考察安排
对于气象类专业应聘的毕业生,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1月10日前后,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应聘毕业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参加体检人选必须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提交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书。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采用实地考察或信函委托应聘毕业生就读院系的方式进行。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基本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正式生效。
六、招聘有关政策
(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关政策
1.人才补贴:试用期满后,按年终专项考核等次的高低,每月最高给予4000元高层次人才补贴,最长发放5年。
2.科研和项目启动资金:经综合评估后,给予5-2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资金。
3.住房服务:提供5年免租金的住房一套(100平米左右)。
4.职称评聘:博士研究生入职后,直接可评聘为副高级职称。
(二)招聘“双一流”硕士研究生有关政策
1.人才补贴:试用期满后,按年终专项考核等次的高低,每月最高发放2000元的人才补贴,最长发放5年。
2.住房服务:每2人提供5年免租金的住房一套。
(三)奖学金制度
博士毕业生和到市、县级气象局就业的本科、硕士毕业生经申请签约提供2万元的奖学金。
七、相关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作弊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毕业生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时,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拟递补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
邮编:750002
联系电话:0951-5029804
监督电话:0951-5029848
电子邮箱:nxqxrsc@163.com
宁夏气象局网站:http://nx.cm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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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