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下属县机关服务中心及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根据德编办[2018]8号《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附件2中《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简易程序》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其他 |
德清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
驾驶员 |
2 |
35周岁以下 (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
高中及以上 |
1、取得驾照时间两年及以上,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2、持有A2证或以上驾驶证的,或退伍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
德清县机关服务中心 |
保洁员 |
1 |
40周岁以下 (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
高中及以上 |
|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安全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守时诚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认真主动,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德清县户籍(2021年11月30日前具备德清县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
5.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不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
6、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已在县编办实名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武康千秋东街1号C楼308室)。
3.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提供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统一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另行通知。面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有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附加5分。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和优先条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德清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德清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薪酬待遇按《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如本次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由单位申请,经批准,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原则进行递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及咨询电话(工作日):0572-806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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