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辅助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分配,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识,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后勤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四)年龄要求:原则上40岁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10楼
3.咨询电话:020-87657533
4.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彩照1张,打印并填写《越秀区审计局公开招聘后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组织进行面试。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单位负责。
2.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等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机关后勤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由于应聘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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