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包头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新要求和中长期规划建设发展目标,加强包头市自然资源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实施方案》,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人才共9名,详见《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能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户籍不限;
6.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7.发布公告之日起,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
8.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能力。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3)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baotou.gov.cn/)及“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2)个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3)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科研业绩成果扫描件(需提供个人简历、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成绩单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截图,学历验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个别应届毕业生如因客观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需提供论文答辩成功的相关印证材料以及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
3.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以上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至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指定邮箱:btszrzyjrsk@126.com,联系电话:0472-6978911。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材料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比例组织开展,对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适当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面试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电话通知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的应聘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将在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面试成绩存有疑议,可拨打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电话0472-6978911咨询。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永久保存。
(五)体检与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行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在市自然资源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的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条件,审核引进人员的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职称、技能资质等情况,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经历,个人诚信以及申报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权限办理人事手续。
2.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引进人才(含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的在岗临聘人员)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我局相关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四、有关要求
(一)市自然资源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面试、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手续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二)对人才引进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人才引进面试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认真做好引才工作各环节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场所的日常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均需佩戴口罩。外地来(返)包人员均需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政策咨询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0472-6978911。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