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条件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临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名,具体详见《安福县2022年公开招聘临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必须相应对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5.安福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被省、市、县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月1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
1.在健康安福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安福县卫健委三楼会议室(0796-7635002)。
3.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1月13日。
4.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现场正式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考者登录健康安福下载并如实打印填报《安福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有关工作证明,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5.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改报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健康安福微信公众号发布。
6.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2年1月20日-1月21日携带身份证到安福县卫健委306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月23日,具体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相关专业技术,参加考试人员出示“赣通码”绿码,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3.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为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10人的为1:2,计划招聘10人及以上的为1:1.5。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安福县卫健委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4.体检由安福县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安福县卫健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7.在临聘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临聘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临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健康安福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进行选岗,岗位选择后,必须服从选岗工作安排。
2.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此次考试安福县卫健委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现场报名和考试、面试请佩戴口罩并同时出示“赣通码”绿码,注意人群间隔,减少聚集。
(三)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796-7635068(纪检监察派驻组)
咨询电话:0796-7635002(县卫健委)
附件:
附件1:安福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2年县直公立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
安福县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