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领导,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胜任机关工作。
2、年龄30至40周岁(即1982年2月16日至1992年2月15日出生),性别、户籍不限。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较好的电脑办公能力。
4、身体健康,经医院体检合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2500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待遇为:月基本工资3100元+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信宜市人民路39号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上班)。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表》(可登录信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yi.gov.cn下载,也可在报名时领取填写);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照2张。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程序
(一)笔试。
应聘者按招聘单位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不足6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少于3名的,招聘单位可视情况调减招聘名额。
2、笔试后发现资格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收到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现场问答,评委当场打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实操。
面试结束,参加电脑实操考试。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实操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和面试各占40%、实操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
因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最后一名招聘者时,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自行到信宜市人民医院按相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招聘单位通过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即通知上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待遇。
(九)其他。
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有效,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防疫要求
(一)所有参加报名、考试的应聘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现场,视为弃考。应聘者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应聘者在进入报名及考试场地前,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行程卡、身份证,接受体温检测,应聘者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三)有以下情形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21天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人员;2、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3、核酸检测不合格者;4、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6、脱离防疫高风险工作岗位(发热门诊、隔离场所等)不足14天人员;7、应聘者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
(四)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及防疫要求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五)应聘者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负责,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本公告由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宜市人民路39号,电话:0668-888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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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