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8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岗位2人)。详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年龄要求如下:
大学本科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日9:00至3月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17:00。
准考证是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成功报名人数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gzwyzp2021/)按系统提示的办法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
3.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4.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参考目录为《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的专业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报考者应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资历如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留意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和资格复审结果将另行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dla.edu.cn)公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考试
A类和B类岗位是普通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C类岗位是高层次人才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考试形式。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作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dla.edu.cn)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通过现场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
普通岗位(A类和B类)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高层次人才岗位(C类)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的即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组织。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能力。
非教师岗(A类)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教师岗(B类和C类)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中,说课分值占比60%,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占比40%。
面试安排将另行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dla.edu.cn)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总成绩
普通岗位(A类和B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高层次人才岗位(C类):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在考试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gd.gov.cn)和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dla.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将在同岗位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dla.edu.cn)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有关情况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人事处020-34810203、020-34812745
监督电话:纪检室020-34810210、020-34811805
联系时间:9:00-11:30,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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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