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选调工作人员1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名额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共选调工作人员15名(男性5名,女性10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县内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卫生系统内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8年11月1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能熟练了解并使用WORD/EXCEL等软件和网络知识;
5、报考对象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淅川县委、县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中心公告栏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淅川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现场领取);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5张;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单位编制册涉及本人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并采集个人信息。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人才交流中心。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按照选调岗位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和需具备的能力要求统一组织命题、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以上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察主要侧重于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人事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借调上岗手续,试用期一年。
四、有关要求
(一)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调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县纪委监察委对选调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布。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宜
本次所选调的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试用期内保留原单位的人事、编制、社保等手续,在原单位的待遇及各项福利不变,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试用期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给予工作补贴,补贴数额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与县财政局商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由县县政府成立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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