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宛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及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落实2018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宛卫〔2018〕164号)精神,结合宛城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为宛城区卫计委下属区中医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特招26名医学院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涉及年龄时间计算以公告当日起);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学历、专业、数额及其它条件(附件)
申报岗位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的办法,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在职人员报考前,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报名者登陆http://www.wcrczp.cn:8080/baoming进入宛城区网上招聘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3:4, 100KB以内),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审核通过的报考者打印《宛城区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两份。报考信息填写上报后将不可更改,请报考者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再提交。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8:00到11月29日17:30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28日----11月30日(8:00-12:00 14:30-17:30)
现场确认地点:宛城区卫计委四楼人事科(南阳市建设东路与文明路交叉口北100米)
现场确认时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上缴网上报名完毕打印的《宛城区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两份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现场确认时指纹影像采集并缴纳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免缴考务费。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若等于或小于3:1而大于1:1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1:1的紧缺岗位,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交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西部计划”、“服务贫困县”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招聘网站。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加分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若等于或小于3:1而大于1:1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评委。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者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考察表、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 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手续办理情况报区人社局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照片、指纹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现场确认,未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照《转发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宛卫【2015】214号)、《关于积极推进落实2018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宛卫【2018】164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2018年南阳市宛城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招聘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招聘信息发布: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ancheng.gov.cn)和宛城区卫计委网站(www.wcqwjw.gov.cn),有关招聘事项均在以上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本公告由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7-63222908 63012809
监督电话:0377-63219901
宛城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