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期满合格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待遇,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从2018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55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本市2018年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定向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定向招聘的岗位主要为县以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事业单位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18年盐城市从“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盐城市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照“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类别(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进行区分,分别对应报考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岗位,并具备岗位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盐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www.yck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月15日9:00-1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月15日9:00-1月18日12: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月15日9:00-1月18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此次笔试按每个考生100元标准收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月23日-25日登陆盐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5-866685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盐城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非我市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组织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市人社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研究后,视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科目
统一组织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卷面总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1月26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盐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并在面试开始前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江苏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从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确定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由招聘部门(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515-88198609;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515-86668515。
七、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515-68608306。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