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员。现结合招聘岗位实际,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用岗位性质及人数
区劳监大队、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招用辅助执法类聘员5名。
二、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政府部门辞退、开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30日。
2.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荔城街挂绿路23号404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供《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9年应届生应在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婚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和面试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001、002、003主要考察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004职位主要考察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笔试后按职位60分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拟招用人员按该职位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招用,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用。本次公开招聘,如果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人员名单,并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服从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其招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执行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招考方案及相关内容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752102。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