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东安工作和创业,更好的为推进我县“六大战略”和“752121工程”提供人才支撑,东安县委、县政府决定,2019年东安县面向省内外公开引进30名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一、引进的范围和对象
1、引进人才的学历要求:“双一流”大学范围内的一级学院本科毕业生,在湖南省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引进人才的专业要求:文史哲学类、法学类、经济和管理类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1);
3、引进人才的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县直事业单位共引进30人,具体详见《东安县2019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附件1)。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
6.被我县事业单位解聘或本人辞聘的;
7.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人事政策要求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8:30至5月17日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在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报名。
3、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须填写《东安县2019年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引进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毕业证书要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二)考核(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引进。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其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应知应会的相关知识。笔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专门机构印制。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三)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的顺序相应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与聘用
1、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县级和市级主流新闻媒体或组织人社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直相关事业单位,由引进人才按成绩高低自主选择单位。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所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不含委托培养期)。
五、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措施
2019年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二)生活补贴
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原“211”或“985”高校及一本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0元;“双一流”大学范围内一级学院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3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三)探亲补贴
1、直系亲属常住湖南省境外的引进人才补贴标准:
①引进的原“211”或“985”高校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
③引进的“双一流”大学范围内一级学院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2、直系亲属常住永州市以外湖南省以内的人才补贴标准为直系亲属常住湖南省境外的引进人才补贴标准的50%.
(四)住房保障
1、租房补贴。引进的人才在县工作初期暂无居所的,用人单位能调剂住房的,由用人单位调剂。不能调剂的由用人单位发放不高于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县城有居所的不安排临时住房和发放租房补贴。
以上租房补贴的发放须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否则核减或收回租房补贴。
2、购房补贴。引进的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人才,在东安购买首套商品房,引进的“原211”或“985”高校及一本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县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引进的“双一流”大学范围内一级学院本科毕业生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如引进人才未满服务年限的住房补贴一律收回。
以上购房补贴的发放须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否则按比例核减或收回购房补贴。
(五)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六)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个别引进人才表现突出的,因工作需要,合同期满后可调任专业对口的主管部门任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安县公开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18075803552唐先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607464913杨先生)
东安县公开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