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演职人员20人,岗位详情见《阿尔山市乌兰牧骑2019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准入资格、专业(技能)、年龄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7.获得过盟级及以上文艺奖项或荣誉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可放宽5周岁,放宽条件只限编导、器乐和声乐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行政事业工作人员;
6.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7月1日;
报名地点:阿尔山市乌兰牧骑
联系人:赵命、王小军
电话:15004837271、15004836807
邮箱:651996051@qq.com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上传扫描件,原件和复印件在复审时提供):
(1)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证明);
(4)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5)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无犯罪证明以及当地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
(6)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4张;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类岗位。
(二)报考资格的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此次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者在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的,由此次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四)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7月10日
考试地点:阿尔山市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此次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一专多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技能测试
舞蹈:剧目、一专多能;
器乐:作品演奏、一专多能;
声乐:作品演唱、一专多能。
以上考试中个人项目伴奏音乐自备mp3各式。
(二)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考核报考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复试考核乐理视唱知识与一专多能,满分为100分。
(三)一专多能展示。除主专业外,任选一个或多个其他表演形式进行展示;表演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80%,一专多能展示成绩占2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80%+一专多能展示成绩×20%。
(五)成绩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展示成绩、考试总成绩名单一并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es.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成绩进入前20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如遇复审不合格的情况,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统一前往主办方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
八、福利待遇
(一)所有入选演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间参照同等事业编待遇。
九、纪律和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接受阿尔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邀请阿尔山市公证处公证人员监督。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举报电话:71227187122210。
十、其他
1.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查询、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询。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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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