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依据
依据省、市实施方案和补充意见等有关文件(黑卫家庭规发〔2018〕7号,黑卫家庭规发〔2018〕38号,黑卫基层函〔2019〕38号,绥卫计发〔2018〕103号,绥卫计发〔2018〕157号)。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年龄45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儿科、口腔、康复医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2019年6月17日至6月26日。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彩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2张。如符合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条件,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彩印),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学历较高者优先,笔试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面试和体检
由卫健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公开招聘工作。面试和体检工作在6月30日之前完成。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科医学资格,高学历者优先录用),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相关待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专科及以下学历每人每年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聘用的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满3年的,经考核合格,对符合相应条件的,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管理。
六、联系方式
兰西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实行现场报名
0455-565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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