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基层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9年7月2日,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工程技术人员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熟悉CAD等制图软件操作优先,需长期从事户外工作,男性优先。
2、办公室人员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文字功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7日。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需附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48249919@qq.com,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3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笔试内容为写作,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五)体检、政审及录用
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
政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若聘用人员不足时,则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
五、其他事项
1、收入待遇按照江北区相关政策执行。
2、本招聘公告由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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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