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对象及专业
招聘单位为我县政府公立的发展乡第一卫生院、发展乡第二卫生院、丰收乡第二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招聘三名医学毕业生,招聘对象为省内、外统招医学院校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招聘专业: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各一名。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相关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县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6日至7月12日。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录取按照填报第一志愿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以第二志愿岗位考核排序择优录取。应聘人员到县卫生健康局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2张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3、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报名地址
庆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银泉公司一楼104室)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报名处。具体招聘详细情况请与卫生健康局联系。
联系人:靳原冰
联系电话:0455-4332956、18204552666
庆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