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计划公开引进工作人员9名,其中:金融管理中心3名,大数据管理局3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共性条件
报名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适合基层工作需要。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斜视、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二)学历要求
1.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科尔沁区在编人员除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往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
(三)专业要求
1.科尔沁区金融管理中心:金融学类专业。
职业方向:促进基金与产业融合发展,统计、监测、分析各类金融业态,基金、证券、信托等相关金融工作。
2.科尔沁区大数据管理局:计算机类专业。
职业方向:信息安全或软件质量管理工作,熟悉大数据基础架构和平台,安全管理合规性要求,主流安全技术,能够开展安全检测、防御、监控等安全体系建设、测试和评估等管理工作,能够独立开展软件质量管理的制度建设、标准规范和流程管理;数据分析应用开发,熟悉回归分析模型、关联规则挖掘、分类和聚类算法等数据统计模型和挖掘算法,常用数据分析平台;大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大数据平台体系架构和开发,常用大数据平台、技术、产品和标准体系。
3.科尔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类专业。
职业方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指导工作,熟悉案件的审核、受理、庭审、调解、裁决、送达等工作。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未满的人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规定、约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科尔沁区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答辩、考察、体检、公示、调入(录用)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7月1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8:30—7月26日17: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11楼1117室。
咨询电话:0475-8319211(人社局)
0475-8319015(金融管理中心)
0475-8319222(大数据管理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本人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5)需要提供单位3年及以上工作证明(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
(6)报名费20元,面试、答辩考试费100元,共计120元/人(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年龄、学历、工作时间及政治面貌、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四)面试和答辩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答辩采取无命题的方式。
面试和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和答辩时间及地点: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采取网站公布方式,本人需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和答辩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现实表现、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六)公示与调入(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科尔沁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调入(录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属实的,取消调入(录用)资格。
3.因拟引进人员在考察、体检、调入(录用)等环节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开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2.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公开引进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本简章由科尔沁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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