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一)综合执法辅助岗位一招1名(面向退伍军人)。
(二)综合执法辅助岗位二招3名。
(三)行政管理辅助岗位2名。
具体岗位分配根据单位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不服从者不予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户籍在慈溪的常住人口。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明显口吃。
(四)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
综合执法辅助岗位一: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
综合执法辅助岗位二: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行政管理辅助岗位: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拔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7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崇寿镇人民政府109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役士兵证等(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张贴完整)。
(二)资格审查
由镇组织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到崇寿镇人民政府1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各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镇统一集中组织开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和有关考核、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崇寿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898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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