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吴兴区户籍(含开发区、度假区),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吴兴区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湖州市吴兴大道1号行政中心1号楼1楼10104室)。
3.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吴兴区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结果,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核测试环节。考核测试按照不低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足每个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核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测试考生的综合基本素质。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每个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之日前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在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如参加笔试人员少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8比例的,则取消笔试,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内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为先。
(四)体检
由吴兴区民政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工资待遇参照吴兴区民政局同等岗位编外人员政策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并解释。咨询电话:0572-22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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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民政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