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岗位及人数:区振兴办编外人员1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2.待遇:按《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莆秀委办〔2017〕6号)规定,试用期月工资为2200元,转正后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二、报名条件
1.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等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农村区域发展及规划类专业优先予以考虑录用(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面试时提供);
2.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状况良好;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电脑打字和EXCEL、WORD等现代办公软件使用熟练,工作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8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秀屿区政府文化馆317室(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3.报名方法:网上(秀屿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中共秀屿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发送到ptxyzxb@163.com。
4.聘用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组织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5.公示:合格者公示7个工作日;
6.签订合同:试用期(1个月)满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3年)。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94-5894155,183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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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秀屿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秀屿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