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等专业、擅长文秘写作优先;全日制法律专业,具备国家司法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党纪处分受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附件)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07月19日-2019年07月25日17:30结束(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周日不受理)
现场地点:星光大厦七楼709室(东昌路与花园路十字路口向东200米路南,大润发超市西邻写字楼)
四、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递交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籍报告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三)核发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核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温馨提醒: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设任何考试培训课程和培训点。)
五、聘用程序
(一)闭卷笔试。
笔试采取试卷答题的形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
(二)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由同一评委组负责面试。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的顺序,按需求人数的1:1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三)考察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理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学习工作、拟任岗位资格等表现。对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体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决定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决定聘用人员。
六、薪酬待遇及试用期
1、薪酬参照我市城区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薪金标准,单位为其缴纳社保(五险),扣除社保后实发工资3000元左右。
2、所有聘用人员和聊城市三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月薪80%发放。
3、本公司不招收兼职人员。所有聘用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提交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0635-8325199(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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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