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录计划
公开招录易县财政局劳务派遣人员12名。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招录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录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等条件(详见附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易县户籍;
6、具备一定的从事财政工作的基础知识,并自愿长期到边远山区财政所工作。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与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不得应聘。
四、招录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
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1日期间,在易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易县朝阳西路建安公司五楼)咨询电话:0312-8212944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方式:个人自愿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同版照片六张;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明;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者填写自愿到山区财政所工作的“承诺书”,并服从财政局工作分配;填写《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50元。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12名,直接进入体检,合格后由财政局与本公司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方案另行制定)。笔试试题由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内容为从事财政所会计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以及与财政工作紧密联系的基本法律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按照招录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个人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年度)较早者、年龄较小者。
体检由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委托方具体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审。遇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录对象情况,公示3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且笔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
(七)审批录用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用工单位认为不具备工作基本素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退回劳务公司。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无编制,无人事关系,试用期满后与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分两次签订,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与财政局共同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后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费用由用工单位负担。
2、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绩效工资300元、生活补贴240元,共计192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按政策由用工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六、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易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312-8212994)的监督。
(一)严肃招录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
(二)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次招聘由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公开招录人员的报名、审查、考试、公示和录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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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2019年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
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