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系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为:负责水稻、花生、花卉等植物新品种及其栽培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的服务工作,做好农业科学教育普及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
组培辅助工:1名,主要辅助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组培快繁的培养基配制、培养瓶清洗、环境卫生等工作。
栽培示范辅助工:1名,主要辅助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栽培过程的肥药管理、水苔清洗、兰苗换盆。
组培接种工:4名,主要从事无菌工作室内植物组织培养的接种、分株、转瓶等工作。
三、基本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高中(中技、中职)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工技能等级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5.能适应精细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责任心强,并能够服从值班及节假日加班工作安排;
7.能够自行解决食宿。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待遇
待遇标准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发〔2019〕6号)执行,并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其中:
(一)培养基配制辅助工、栽培示范辅助工
按月基本工资2150元计算。另外,按规定出满勤计发全勤奖200元,补助食宿补贴150元,并根据工作表现情况适当发放相关绩效奖励。
(二)组培接种工
实行计件工资制,每月完成2400瓶接种任务,并符合污染率要求,则计发基本工资900元和计件绩效工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nyj/)和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stnks/)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15、16日(星期三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59号市农科所生物技术科研楼二楼)。
4.报名所需材料
(1)《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1份,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
(2)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4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本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善、不准确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考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加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70%、实操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
1.面试
面试内容:岗位素质,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实际操作环节。
2.实际操作
实操考核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设置,进行现场实际操作,依据操作情况考官现场评分。实操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实操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stnks/)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织,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stn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组织实施及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0754-88217748)
监督部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监察室(0754-8810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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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