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名,纳入单位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引进职位、引进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附件1)。
本次公开引进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张家界红星网:(http://redstar.zjj.gov.cn/);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jj.gov.cn)。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市外人才(全职所在单位在张家界市范围以内的不能认定为市外人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引进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5.市外人才的界定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9月2日-9月6日(5个工作日)。报名时请登录(http://www.张家界人才在线.com)网站,在综合申报—人才引进—报名(申报)登记表(附件2)中直接报名,同时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发送到至电子邮箱tzg2295@126.com。
2.资格审查:报名完成后进行资格审查(地点为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地址:张家界市委大院),资格审查需本人在现场进行,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纸质版《张家界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核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B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下同)直接进入体检程序;资格审查合格的C类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一流大学(或者拥有一流学科的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下同)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重点考察应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待定,地点设在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
2.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通过考评小组与应考者的双向沟通,综合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3.面试分值:面试总分为100分,设立60分的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由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引进B类人才须进行专业考核,由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组建考核小组对其专业能力进行考核并作出结论。
体检、考察或者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公示与聘用
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引进的,经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核并报张家界市委人才办认定后,办理聘用或者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自暂缓做出引进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引进程序。引进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四、引进待遇
(一)职级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待遇。
(二)购房补助、安家费和生活补助待遇。
按照人才类别,待遇如下:
B类人才:一是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购房补助30万元、安家费10万元、五年内生活补助每月2000元;二是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购房补助10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生活补助每月1500元。
C类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购房补助4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生活补助每月1000元;一流大学(或拥有一流学科的大学)优秀全日本科毕业生等,购房费3万元,安家费2万元,每月生活补助800元。
五、纪律与监督
张家界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此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一)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0744-8280571、15974437539、18374290345。
(二)监督举报电话
张家界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744-8223553、13907445007。
六、本次引进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张办发〔2019〕10号)《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张人才通〔2019〕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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