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积极上进。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资源调查和资源保护岗位。
三、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一)专业要求:土地管理、资源管理、规划类、测绘类、地理类、经济管理类等;
(二)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相对提高待遇;
(三)年龄3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做事严谨,责任意识强,能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有意报名者请填好《职工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面试)》,于2019年8月31日(下午17:00截止)前发送至邮箱:hanki1012@outlook.com,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4728。
(二)资格初审
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资源调查、土地管理等相关知识,具体考试题目由用人单位确定。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认面试对象,面试时请报名者随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
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及是否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应聘者注意登陆网站查看。
(六)体检
对列入体检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医院、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组织考察,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资格复核或考察不合格的,将不再录用。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依法与招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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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