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在校或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卫生行业相关规定;3.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见附件)
2.各岗位条件说明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毕业生,必须在入职两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将视为自动离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以下。
(3)护理或助产专业人员提供二甲以上医院实习证明。
(4)往届护理毕业生需近1年有二甲以上医院工作证明及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近5年有在三甲综合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且已生育的考生,条件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
(6)行政后勤(财务科、党办、总务科、监察室、设备科)及导诊岗位年龄28周岁以下,只要参加面试,其中党办、监察室岗位报名时需带上自己写的文章或公文两篇。
(7)党办、监察室岗位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三、招聘流程
1.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医护岗位招聘方案将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发布:
(1)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可下载报名表)
(2)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微信公众号。(可下载报名表)
(3)福建省福清市医院院内OA网。(可下载报名表)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9月7日,班内时间(8:30-12:00、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7日上午12:00止。
3.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
4.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5.报名程序:
填写报名表、2张1寸红底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一同上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毕业生携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各类在校或单位所获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地点:福清市医院门诊部4楼人事科
医院地址: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6.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9月11日、12日,8:30-12:00、14:30-17:30(可代领需带身份证)。领取地点:福清市医院门诊部4楼人事科
四、考试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护理学相关医学知识,其中护理基本技能考核标准参照《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2012版》,笔试试卷由医务科和护理部负责出题、阅卷,护理基本技能考试由护理部负责,面试由人事科、监察室组织。
临床医学、医技类: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护理岗位:笔试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至低计算(合格分120分,单项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人员数根据岗位需求数3:1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导诊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1)临床医学、医技类岗位:理论50%+面试50%;行政后勤(财务科、党办、总务科、监察室、设备科)及导诊岗位直接面试,不再参加笔试。
(2)护理岗位:理论25%+基本技能25%+面试50%。
(3)笔试时间:2019年9月14日(周六)上午09点00分整。具体地点:根据准考证提示至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基本技能考试:2019年9月16日(周一)08:30—17:30,具体地点:根据准考证提示至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1)考试成绩公示;
(2)体检合格、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员将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我院微信公众平台及院内OA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
(3)咨询电话:福清市医院人事科电话:0591-85151201。监督电话:福清市医院监察室电话:0591-85151273。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院领导审批,经审批后由人事科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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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