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唐山市户籍,全日制普通类硕士以上研究生及原户籍地为汉沽管理区人员不限户籍。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日至2001年9月2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凡涉及年龄、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2.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1.发布公告:公告在“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0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00。
4.报名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5室。咨询电话:022-69213364
5.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6张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现场填写并提交《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6.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分别录取,不得兼报。
7.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开据单位同意报考本次招聘考试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8.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人员。
9.为确保本次招聘的公平、公正,需要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网上认证。
10.收费:每名考生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1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并填写《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领导小组在报考者报名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交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试卷,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3.笔试结束后,按成绩高低排名进行公布。
(三)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录取名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只确定该名次之前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取消该名次(人选)录取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内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在聘用期间的工资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缴纳,缴纳住房公积金;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支付部分由区财政统一担负。
六、本公告由汉沽管理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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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