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放宽到35周岁(1983年8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七)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
(八)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辅警工作的,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职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勤务辅警60人。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按实际招聘需要,最终确认聘用60人后,在未聘用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认候补人员40名,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根据交警支队辅警人员离职变动情况候补(不服从安排、自愿放弃的除外),其他候补程序按规定办理,候补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辅警身份。
三、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由日照市光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
四、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日照市光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山东路511号-市创业创新孵化中心),联系电话:0633-3695319。
(三)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分行出具),并提前打印填写《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五)考务费:确认初审通过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每人6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考务费。考务费由日照市光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场收取。
(六)招聘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职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根据职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职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应聘职位招聘计划1: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测评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政治考核、体检、毒检环节。名单在日照市东港区政府网(http://www.rzdonggang.gov.cn/rzdggov/xwzx12/bmlm/rsj/tzgg2524/index.html)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核、体检、毒检
按照招聘职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政治考核、体检、毒检人选。政治考核、体检、毒检由日照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毒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七、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东港区政府网(http://www.rzdonggang.gov.cn/rzdggov/xwzx12/bmlm/rsj/tzgg2524/index.html)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日照市光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所聘人员工资待遇聘用当年度月工资为2550元(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加绩效工资,另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应聘咨询电话:0633-3695319、7997926
招聘监督电话:0633-7997900
附件:
附件1,2019年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日照市光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