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岗位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邹平市公安局所属岗位的,除符合本简章要求外,其他要求见附件3。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高考时户籍为滨州)在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年、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证书,在邹平市入伍或邹平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定向岗位招聘的,须为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邹平市内现任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经本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邹平市“面向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任职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任职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9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按照笔试类别分类:A类岗位为综合类,B类岗位为教育类。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00—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24日11:00—27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与岗位表中招聘专业须对应。取得双学位的考生用第二学位专业应聘的,第二学位专业须取得毕业证书。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9月24日11:00—27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9月24日11:00—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10月14日9:00—10月1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019年邹平市面向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9月27日14︰30—17︰00到邹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鹤伴一路39号政务大楼东北侧)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因未达开考比例取消的,其招聘计划并入同层次同条件报考比例最高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30%);二是学科专业知识(占70%),特殊教育专业学科知识为大学所学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教学理论及教育康复训练知识;心理教师学科专业知识为大学课程中心理学专业知识,其他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岗位的高中阶段现行教材内容(命题依据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针对基层工作实际,对“面向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职位单独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邹平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综合类、教育类分别由组织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综合类实行结构化面试。教育类采用试讲方式。音乐、美术岗位除试讲外,还进行相应的技能测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网站(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告。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等在《面试准考证》中注明。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时先按1:1比例进行(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须体能素质测评合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镇(街道)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综合类:0543-4269102
教育类:0543-4268073
公安局:0543-218801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3-218200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19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邹平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中共邹平市委组织部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