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以及我区急需紧缺的建筑与土木工程、金融学、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等专业优秀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岁(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2.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4.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五)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打包后传至指定邮箱:1452302507@qq.com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29日。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乐山市沙湾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到下一环节。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面谈、笔试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进行公示。
(五)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政策待遇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二)引进人才在沙湾区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人才相关待遇按照《乐山市沙湾区优秀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执行,享受安家费、岗位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条件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0833-3436330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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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沙湾区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