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带报名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报名资料(证件仅要求提供复印件)邮寄至本单位。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节假日休息)。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逾期无效。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不退回,邮寄方式只接受EMS。
(二)报名或邮寄地址、咨询方式和联系人: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362号4楼行政综合部;收件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7-22317061,邮编528300。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提交《顺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相关证明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及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报名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在职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其它
报名结束后,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调整岗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减少岗位数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
三、考试事项
(一)资格审查。未能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现场报名的考生不用参加资格审查)。
(二)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告。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录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薪金按劳动合同月薪的80%标准计发。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
http://zzb.shunde.gov.cn/new/
2.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http://www.shunde.gov.cn/hrss/
咨询电话:0757-2231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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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