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①从人武学校毕业分配到人武部工作未纳编的学员;②目前正在军分区所属人武部工作,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首次参加人武部工作时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聘用社会人员(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放宽3周岁);以上两类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③年满18周岁(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25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男性公民。
刑满释放、曾被刑事拘役、有吸毒戒毒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已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武部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4、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以上学历;
5、户籍地与人武部所在县(市、区)相一致城镇男性公民;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择优聘用条件
1、具有人武部所需专业和特长的;
2、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受到过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具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的;
4、符合军烈属子女条件的。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市共招聘人武部职工(担负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任务、计划单列、经费由省财政保障)2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组织现场报名
依托军分区《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linfen.gov.cn/renshe/)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初审初检
1.报名时间:10月15日起至10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临汾各县(市、区)人武部(具体地址可电话咨询)。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本人持《临汾市县(市、区)人武部职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填写,附件2),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其他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役证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需携带立功奖励证书、证章,中共党员需携带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所有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下午6点,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后,由各人武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初检。凡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军分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到相应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上交报名资料后,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综合考评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科目和军事法规常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占招聘总成绩的30%。
2.综合考评。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学历、立功、入党、参军经历、在人武部工作年限、军事基本技能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按照《综合考评量化赋分标准》(附件3)执行,满分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40%。
依据笔试和综合考评相加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者按照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适应岗位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30%。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凡有一项考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轮考试。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招聘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的,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组织政治考核。为按要求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视为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取消该招聘计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政治考核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将通过军分区《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公示期间由群众反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由军分区纪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聘用;反映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在递补。
新招聘的职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新招聘职工的管理教育,由具体用人单位负责。人武部应当依据条令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奖惩等制度,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组织生活,并组织德、能、勤、绩、廉、体等全面考核。
2、新招聘职工入党、评优、表彰奖励等,享受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等待遇。参加军事活动时,评比时与现役军人、文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其他政治待遇以及休假、生育、托幼、伤残、牺牲、病故等待遇,按国家和军队现行规定执行。
3、新招聘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标准,参照地方同等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协调当地社保机构办理。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357-2187143、2187146
招聘单位及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咨询电话:
0357-2187146、13333571279(临汾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357-2187523、17335180501(侯马市人民武装部)
0357-2187524、15034305125(曲沃县人民武装部)
0357-2187529、18613597798(翼城县人民武装部)
0357-2187544、18635786463(安泽县人民武装部)
0357-8122271、17835079527(浮山县人民武装部)
0357-2187532、15234701062(乡宁县人民武装部)
0357-2187534、15903578625(吉县人民武装部)
0357-2187550、13073591491(大宁县人民武装部)
0357-7321437、18335750629(隰县人民武装部)
0357-2187559、15513823998(汾西县人民武装部)
点击下载>>>
山西省临汾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