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75个。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
(八)2019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九)年龄、工作年限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除有些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外,年龄均需满足:本科(学士)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本科(硕士)或研究生(硕士)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研究生(博士)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等;
(十)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经费自筹)管理,薪酬待遇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以及我校规章制度执行。如需落户,户口可落到我校广州市天河校区集体户。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4日9:00至2019年10月30日17:00。如因相关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需延长报名时间的另行公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rsp.gov.cn)、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pc.net.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该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者,或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在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考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1月5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11月8日上午9:00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第一阶段:笔试
1.笔试的组织: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基础知识,范围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德育和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等综合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具体考试范围,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
2.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考生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7),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4.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分岗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成绩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第二阶段: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笔试入围考生报考资格详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复审名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须自行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加贴近期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同时提交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证明(按附件4模板开具)、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按附件5模板开具)、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材料;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即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中明确了专修方向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7)应聘辅导员工作岗位的,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应聘者政治面貌(党龄)、工作职务、工作年限等,学生干部经历按附件6模板开具;
(8)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
经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的组织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为职业能力测试。其中专任教师岗位职业能力测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提前所指定的教学内容,同一岗位为同一内容。非专任教师岗职业能力测试为两套试题(其中辅导员岗为一套试题,非辅导员岗为一套试题)。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60分合格。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单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最终成绩。
(3)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合格者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名单,也可以在报名系统查询。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费用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后,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应聘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本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37395970(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83986463(纪检监察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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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