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
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从事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公共投资审计、企业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辅助工作,包括审计调查、取证、数据分析、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底稿、草拟审计报告等具体审计业务工作。
三、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
3.热爱审计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4.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合作精神。
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受开除处分,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审计助理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9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①《审计助理报名表》(需附彩色证件照);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③符合放宽条件的,应提交相应工作佐证材料和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请将上述材料重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制成以“报考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mz2251450@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代码+考生姓名”。
(二)资格审核
梅州市审计局、梅州市梅县区审计局和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由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发放考试准考证。面试前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排名递补面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各项综合能力及掌握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和形象气质,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最高分计。其他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后,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于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审计局、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网站公布。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梅州市审计局、梅州市梅县区审计局因工作需要,可采用递补原则补充聘用审计助理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聘为审计助理的情形,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梅州市审计局、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制,每3年为一聘期,在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有关工作要求,终止合同,办理解聘手续。拟聘人员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已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务关系,且无劳务、经济纠纷。否则,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六、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同职称事业单位专技岗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予以保障,并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年限等,发放年终奖励金、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出差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工资按转正后工资待遇的80%发放。
2.“五险一金”待遇(含试用期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1.招聘相关信息公告在梅州市审计局官网、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官网、梅州日报、梅州市就业网及兴达职介公众号同步发布。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咨询联系方式:
(1)梅州市审计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4楼,联系电话(联系人):0753-2251450、2252416
(2)梅州市梅县区审计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区府后楼4楼,联系电话(联系人):0753-2589940
(3)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0753-613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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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