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范围
(一)招聘人数:各街道所需专职安监员人数详见《广州市荔湾区2019年第二批专职安监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七)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八)具有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建筑施工、职业健康等专业技术的优先聘用。
(九)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在本辖区街道从事安全监管工作,持有《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的,条件可放宽。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由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安排。
(二)招聘程序包括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具体招聘工作由各用人街道自行组织实施。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用人街道在10月10日至15日自行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报名表(附件2),直接到报考的街道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有关报名事宜请与所报考街道的联系人具体沟通明确。
2.笔试。各用人街道在10月底前自行组织完成笔试工作,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基本能力测试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3.面试。面试工作由各用人街道自行组织安排,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体检。各用人街道自行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工作。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用人街道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告。
6.备案。各用人街道原则上在11月中旬完成招聘工作,并于11月12日前将录用人员名单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有关工资待遇按照市、区关于专职安全员待遇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年薪酬不少于7万元(含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社保津贴。专职安全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专职安全员取得安全工程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专业技术资质的,可视用人街道实际情况相应增加补贴。
五、其他
具体招聘工作由各用人街道自行组织实施,有关报考事宜请与街道联系人具体沟通明确。各用人街道在招聘工作中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情况的,请径向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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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