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长汀县卫计局关于印发《长汀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汀卫计〔2018〕128号)、长汀县卫计局关于印发《长汀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面试操作流程》的通知(汀卫计[〔2018〕129号)文件要求,采取公开考试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期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3、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有关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⑴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⑵在校或在职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6日(节假日除外的5个工作日内),报名表见附件1;
2、报名地点:长汀县南山卫生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97-3365600),
3、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具有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相应证件证书。现在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入聘的,需提供经现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
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招聘人员名单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下同),公示无异议后,将通知本人参加招聘考试。
六、考试办法
1、以报名人数规定的比例,确定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面试)内容:不分专业一律考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12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基础理论中的《人体解剖学》、《生理学》部分(其中:解剖学50分,生理学50分)。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依据面试或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则按成绩排列顺序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及体检项目等参照公务员体检管理办法。
2、拟用人员成绩汇总表呈报院务会审核,确定拟用人员名单,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用人员进入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合同。取得卫技职称的试用期为3个月,未获卫技职称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视取得当年护士执业考试录取合格分数决定聘用。试用期满的院、校毕业生,在取得执业证或任职资格证之前为见习期。
九、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份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选。如无法按时办理手续或弃权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成绩排列依次替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时,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在招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数名专家,与本院人员组成面试小组(人数应是单数)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整个过程应邀请卫计局指导监督。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在办理相关手续。(1)因本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缺额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排列顺序依次替补。(2)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3)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应届毕业的应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否则,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不予以继续聘用。
3、聘用人员名单报卫计局备案。
十、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该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满后,取得相关执业资质,年度考核表现合格的再行续聘。
十一、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或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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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南山卫生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