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开发岗位及数量
全县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具有栾川县户籍,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含)至1999年10月1日(含)出生)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学历中专以上。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事工作;
3、服从组织分配,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5日;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4、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一寸照片3张、复转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5、咨询电话:0379-66717216。
(二)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对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核实,并对符合人员进行资格认定。
(三)笔试及面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3、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考生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内有举报反映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查证核实,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并依次择优递补进行考核复审。
(五)正式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县财政和人社部门核拨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招录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录纪律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此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