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共计80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邢台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且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10月16日至2001年10月16日期间)。
3.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任县2019年公开招聘任县中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2019年10月9日通过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renixan.gov.cn)发布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任县中学。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费100元。须考生本人到场,考生如实填写《2019年公开招聘任县中学教师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1)身份证;(2)户口本;(3)毕业证书;(4)教师资格证;(5)就业报到证;(6)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7)近两年内在邢台区域内高中2年及以上任教期间四个学期的教案。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领取准考证
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其中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4.成绩查询: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
2019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
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说课7分钟,答辩3分钟。
4.面试分值: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实行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产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及《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9-7519551。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