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实际操作、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备注: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发邮件报名均可。
1)现场报名: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66号C座302室,邮编315048);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9077148;
2)邮件发送地址:nbzjfood@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本人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表(见附件)。此招聘信息在宁波人才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官网同时发布。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首先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于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三)实际操作
按拟招聘人数以1:2比例选择进行实际操作考察。
实际操作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验习惯、前处理、仪器使用等实际操作方面的能力。实际操作成绩于考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考核与聘用
拟录用人在接到体检通知后,需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淘汰。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编外聘用人员。
2、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面议。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077148;监督电话:0574-8918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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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