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0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财务类专业优先);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5.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三)招聘岗位
滁州市南谯区税源管理中心办税厅窗口。
(四)工作地点
南谯区各镇(社管中心)。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znq.gov.cn)发布。
(二)报名阶段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取得学位的需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携带一寸证件照一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五号楼221室。
简历筛选:南谯区财政局对所收到的纸质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并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获得面试资格的候选人。若未有信息回复,则表示未被选中。
联系电话:0550-3919186,联系人:冯士婷。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工作
南谯区财政局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编外人员薪资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南谯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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