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3、具有太仓户籍,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适应岗位的年龄要求(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13日至2001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5、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4)已在沙溪镇两办八局内工作的编外人员不接受报名;(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见附件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沙溪镇仁溪路88号,沙溪镇行政中心1号楼2楼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209办公室。
(3)报名材料
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沙溪镇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应聘者所出具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应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咨询电话
0512-5358078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者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考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
3、考试流程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2)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所有报名时提交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照一张。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具有资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5)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政审
由政审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
四、公示、录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经公示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如被录用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日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本简章最终由沙溪镇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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