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第22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的中等学校及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8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4)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7)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35周岁是指1983年11月15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45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招聘办法,符合招聘条件(见附件2)的应聘者请带齐相关材料,于下列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2019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15.1厅(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按规定报名时间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原件及复印件,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④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复印件;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复印件作保密处理,一律不退回。
(三)面试
按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由工作人员在招聘现场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签订面试意向书,列为面试人选,具体面试事项如下: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程序和规定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聘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名单。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录对象的要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3、公示。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报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报县委编办办理实名编制手续,按规定兑现工资待遇。
五、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海丰县卫生健康局、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660—6622350(海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660—6600117(海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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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卫生健康局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